6月27日,济南市城管局组织召开《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群众代表和政府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共同为《条例》修改完善建言献策。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完善济南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市城管局对《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
听证会上,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振成宣读了听证会的程序、纪律以及注意事项,并简要汇报了条例修改的有关背景。一是践行五大新发展理念,将五大新发展理念贯彻到条例修改全过程中;二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要求,推动建筑垃圾条例修改工作;三是市城管局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的要求,济南市建筑垃圾条例修改工作是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的重要工作之一。
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夏永军、济南市渣土处置中心副主任牛戈就《条例(修改)》修改相关工作了汇报。本次修改出于四方面的需要,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的需要。二是济南市打造营商环境的需要。三是理顺济南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需要。四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需要。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一是按照《固废法》等有关上位法的要求,拟增加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等相关内容;二是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住建部行政许可规范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条例中建筑圾处置核准内容。三是考虑本市实际,确定居民装饰装修垃圾管理的基本原则。四是进一步规范条例中相关词语用语。五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准要求,删除条例中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中驾驶员管理、城建号牌等内容;六是根据新固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调整条例中相关法律责任。
随后,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围绕《条例》(修改)内容逐个发言,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夏永军、牛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个进行了回应和解释,并达成一致意见。
市司法局王海蓉发言说,司法局派员参加现了立法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下步市司法局将会在市政府网站上继续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加。下一步,济南市城管局将会按照立法调研方案配档表,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条例》(修改)立法工作。(来源:天下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