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6-0069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9-03 发布日期: 2026-09-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市城管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D3JN20241101028)整改销号公示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根据相关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D3JN20241101028)的整改任务进行销号:
一、信访举报事项
来电人表示整个济南市的渣土车严重影响到了济南市的道路和空气,应该对于渣土车进行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合,开展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复核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载撒漏、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推广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传统燃油车落实“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对道路和空气的影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城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2025年度复核工作方案》,共复核全市108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2330辆运输车,通过复核98家企业、1912辆运输车辆。生态部门逐企逐车核实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运行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车辆194辆,问题车辆整治后均已复核通过。
(二)市公安局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紧盯重点违法行为不放松,加大巡逻频次和密度,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和违法打击,及时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查处渣土车闯禁行(右转必停)1582起;超载30%以上123起;闯红灯170起;逆行57起;故意遮挡号牌46起。
(三)市生态、公安、城管、财政、商务、审批6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车新能源替代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燃油车辆“只减不增”原则,持续做好新能源车辆推广工作,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新能源车辆占比稳步提升,目前,准入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20家、车辆421辆,逐步淘汰传统燃油车辆,改善空气质量。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日- 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531-89735050。
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时间)。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