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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2-00030 组配分类: 济城管发
  • 成文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2-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 标题: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济城管发〔2022〕2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321次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市城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城管系统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三年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党对“法治城管”建设的领导,全面依法履行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目标,强化“大城管、城市美学、经营城市、无废城市、智慧城管、韧性城市、全民城管”七大理念,健全完备城市管理法规制度,深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和宣传,促进省会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2022年起用三年时间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品牌,全面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济南城管品牌,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城管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对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的领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主题主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把握核心要义,努力将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具体实践市城管局党组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动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理论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6次,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城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力争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筑牢法治思维基础探索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积极推进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领域改革和创新工作研究解决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重大问题。〔牵头处室: 社会动员处;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二)依法全面履行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继续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及时依法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系统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指导各区县按照统一标准对各平台事项进行梳理和完善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学习贯彻《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坚决杜绝有违公平、市场壁垒等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落实《济南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服务企业、服务大众,积极清理各种违反规定的“土办法”“潜规则”,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城管法治营商环境。〔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生活废弃物管理处、广告与照明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执法指导处、执法审理处、执法监督处,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完善城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立法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科学布局、有序推进。注重立法前评估力度,落实立法风险评估机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加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力度,尤其在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和综合执法等开展立法调研准备工作通过网站、媒体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按照程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组织专家论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重在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及时装订成册便于查阅,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率达到100%加快《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配套性文件制定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生活废弃物管理处、执法审理处,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建立行政处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中队派驻等制度,加强对城管协管人员的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柔性执法、规范执法,探索建立轻微不罚及首违不罚清单,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牵头处室:执法审理处;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执法指导处、执法监督处、市政府城市综合考评办,各区县城管(综合执法)局〕

(五)完善城管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确保满意率95%以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100%构建与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为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落实行政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负责人100%出庭应诉,提高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结质量和效率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继续发挥城市管理社会监督员制度优势,广泛倾听市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评价,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城市共建共商共治共享理念,不断提升泉城治理成效严格落实公职律师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公职律师,并充分发挥“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中的促进作用。〔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执法审理处、社会动员处,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标准》《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等级考核评定办法》,推动实现基层执法中队“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目标,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从严落实《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济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济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试行)》三项制度,从严从实开展执法行为规范考评,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规范化程度。〔牵头处室单位:执法指导处、市城管执法支队;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执法审理处、执法监督处、装备处,各区县城管(综合执法)局〕

(七)探索创新网络平台监管新模式完善“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十七个监管、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工作,实现城管监管网上运转、数据记录、信息互联。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探索建立覆盖全城管行业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选树信用典型,分步骤探索城管行业自治,落实行业标准,推动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进智慧监管综合智慧执法〔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生活废弃物管理处、广告与城市照明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执法指导处、执法审理处、执法监督处,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八)高质量实施法治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建立实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定期审查制度,实行动态化和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管理。完整记录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做好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等工作,跟踪执行进度情况落实《外来文件会签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外来文件审核会签工作,提高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率,回复及时率准确率达100%。〔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生活废弃物管理处、广告与城市照明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执法指导处、执法审理处、执法监督处、社会动员处、装备处、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

(九)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涉及城管系统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对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和服务管理执法对象的普法力度,统筹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引导、鼓励和支持开展具有城管特色的专项普法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和自学活动,确保每周学习不少于 1 小时领导干部不少于 2 小时。邀请法律专家专题讲座,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切实做到学习培训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到位”。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国家基本法、相关城管法律法规颁布、修改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在试点基础上,推广城管法治文化公园等普法阵地建设。〔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生活废弃物管理处、广告与城市照明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执法指导处、执法审理处、执法监督处、社会动员处、装备处、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十)推进数字法治城管建设。加快市城市管理运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城市数字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共用国家、省平台业务指导系统,汇聚、共享和展示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范。开展需求调研、优化细化平台方案、系统设计开发,整合行业应用系统、汇聚行业数据、打造实用应用场景,实现“一网统管”。推进城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推进城管智慧监管,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充分利用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和济南市城市管理智慧执法平台,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库建设,实现执法基础数据收集、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牵头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智慧城管服务中心;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生活废弃物管理处、广告与城市照明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执法指导处、执法审理处、执法监督处、社会动员处、装备处、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十一)继续深入城管法治理论研究。建立法治城管建设专家库,借力借智,助推高质量城管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城管理论与实务研究,注重课题选题的前瞻性,在“选好题、选准题”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引导研究者,针对济南城管实际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形成高水平的课题研究成果,发挥好服务党组决策的智库作用,力争在国家省级法治理论刊物发表有价值、有分量的城管法治理论研究文章,为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增砖添瓦〔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生活废弃物管理处、广告与城市照明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执法指导处、执法审理处、执法监督处、社会动员处、装备处、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十二)引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做好城管立法、执法及普法人才使用、培养和储备,提高立法、执法、普法以及复议诉讼能力,通过引进、培养、举荐优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法律人才,壮大法治人才队伍,为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提供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保障。〔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执法审理处,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法治城管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成立济南市城管局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头实施”的思路推进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的实施,统一组织开展普法和“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总结考核。确保部署、推进、检查、总结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工作。

(二)压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创建方案,制定各自的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任务清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任务到岗、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争取创建目标尽早实现。对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做好工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注重培训。结合八五普法开展宪法专题培训和知识竞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要分专业分专题分层次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城管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借助“良法”、智慧普法等平台方式,进行城管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考评。通过培训授课、法律法规学习和竞赛等活动,深入学习宪法和民法典,通过在执法证发放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提高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水平。

(四)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高质量法治城管创建活动,设立重点宣传栏,利用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持续强化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拓宽公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让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活动,成为济南城管的靓丽名片。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17

(联系电话: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820715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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