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0-0036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0-12-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整改情况的公示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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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济南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济环督改办﹝2019﹞10号)要求,现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向济南市城管局反映。联系电话:0531-82071595;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济南市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压力传导逐级衰减,存在应付环保督察和“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现象,整改不彻底的有之,整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有之,整改未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的有之。

二、整改目标

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环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营造重视整改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整改任务完成。

三、整改措施

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

四、整改成效

一是自2017年以来,市城管局共有36次办公会议和21次党组(党委)会议上研究了83个有关环境保护议题,组织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城管系统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

二是聚焦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问题,通过垃圾分流、充分利用产能、加快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组织专家论证等方法,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积极处置积存渗滤液,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是聚焦全市“1+454”“1+474”“1+495”工作体系和“重点工作攻坚年”工作部署,先后推出城市治理路长制、“行走城管”行动、城市家具一体化综合保洁、圆桌对话、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捍卫蓝天保卫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若干措施;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减量鼓励政策制定,推动出台《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和《济南市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及其细则等政策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0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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