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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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城市照明管理,提升城市照明水平,规范城市照明行为,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21号)要求,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9年9月7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1.电话(传真):0531-82071545;0531-82071574 2.电子邮件:jnscgjggc@jn.shandong.cn; 3.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邮编:250021; 4.网站留言:登陆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inan.gov.cn)“调查征集”栏目留言。 济南市城管局 2019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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