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实,提升城管系统执行力,按照局党组要求,市城管局督查大队根据自身职责,结合我局当前工作任务,起草了《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督查督办实施办法》(济城管发〔2019〕19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办法》共9条,明确了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职能、工作方式等。《办法》后附《济南市城管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规则》(8章19条)、《全市城管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教育约谈办法》(10条)、《督查工作流程》三份文件,对督查工作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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