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济南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济环督改办〔2021〕8号)要求,现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六十的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向市城管局反映。联系电话:0531-82071573;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
一、反馈问题
城市面源污染防治亟待加强,汛期城市路面、沟渠中积存的垃圾、道路冲洗废水及餐厨废弃物等面源污染,造成部分河流水质波动较大。
二、整改目标
加强汛期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防止垃圾及餐厨废弃物混入雨水收集系统。2021年年底前完成24处两格沉淀池建设,规范运行管理。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作业规范。汛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全面洒水、冲刷、清洗清扫作业,清除城市路面积水、垃圾污物,确保道路整洁。
(二)加强两格沉淀池建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24处两格沉淀池,积极推行将道路保洁车收集水排入两格沉淀池,经沉淀后再排入污水管网。严禁道路保洁车辆将收集水直排雨水管网和河道等区域。
(三)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全面排查餐厨废弃物收集工作,加强汛期城市路面餐厨废弃物清理,防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入排水管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四、整改情况
一是市城管局进一步完善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修订了《济南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指导各作业单位全面加强汛期道路洒水、冲刷、清洗清扫作业效果,对城市路面的积水、垃圾进行及时清理,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二是各区县完成了30处两格沉淀池的建设,并规范使用。道路清洗车、洗扫车等具备喷水后收集积水功能的车辆,将收集水排入指定的两格沉淀池进行二次沉淀,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是市城管局指导各区县城管部门建立“市、区、街、所”四级巡查考核队伍,加强巡查检查与问题督导整改,并推广使用道路精细化保洁的新技术新方式。同时,全面加强城市防汛期间的道路保洁力度,及时清理路面污物,严防冲洗废水及餐厨废弃物混入排水管网和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