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况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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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认 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进一步创新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新 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济南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南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济发〔2021〕8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该《十条措施》是聚焦我市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领跑全国的重要改革举措。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城管工作实际,制定了《济南市城市管理局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8月18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和网站留言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请社会各界继续对市城管局工作予以关注和支持。 政策法规处 2021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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