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集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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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衔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回应社会关注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依法修改了其中不利于营商环境的内容,同时根据法规立改废情况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增删。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修改意见和建议的电子文本发送至jnscgjslc@jn.shandong.cn电子邮箱(请注明邮件标题“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 二、将信件寄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审理处(邮编:250021)。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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