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搭建起全市停车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监督的基础性制度框架,条文整体以原则性、方向性规范为主,在实操流程、权责划分、执行标准等方面仍有细化空间。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停车供需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不同程度存在停车资源紧张、停车秩序不规范等群众关切问题。同时,停车治理涵盖多个职能部门,原有工作模式存在权责界定不够清晰、部门协同衔接不够顺畅等情况。为稳妥落实上位法规精神,有效回应群众停车出行诉求,健全常态化停车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城市停车智慧治理能力,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细则起草工作,通过系统梳理政策依据、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借鉴国内先进城市治理经验、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本次征求意见稿。
二、决策依据
(一)立法依据
本次细则起草严格对标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主要立法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家城市停车管理专项指导文件、《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济南市停车条例》《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市级法规、专项工作文件。同时紧密衔接我市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城市防汛、“门前五包” 责任制等常态化工作规范,贴合本地停车治理工作实际。
(二)立法参考
起草过程中,系统吸纳国内城市成熟的停车治理经验,重点参考北京、上海、深圳、杭州、青岛、南京等城市在停车设施建设、道路泊位管控、充电设施运维、停车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制度举措。结合济南城市发展特征与停车治理现状优化调整、适配完善,确保细则制度设计贴合本地治理实情,具备良好的实践适用性与落地操作性。
三、出台目的
一是细化上位法规落地举措。立足济南本地停车治理实情,对《济南市停车条例》原则性、方向性条款进行细化补充,完善配套工作流程、权责分工与执行标准,为上位条例各项制度规范有序落地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优化统筹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明晰市、区县、镇街三级管理主体工作职责,细化各职能部门履职边界,理顺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缓解权责交叉、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构建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
三是回应民生出行实际需求。聚焦城市重点区域停车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系统化、精细化的制度设计,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模式,规范常态化停车秩序,稳步缓解区域停车供需失衡状况,持续提升群众停车出行获得感。
四是提升智慧治理服务水平。通过专项制度规范市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数据归集等重点工作,推动停车资源数字化整合、停车管理智能化升级,夯实全市智慧停车治理的制度基础。
四、重要举措
本次《实施细则》共七章四十八条,紧密贴合济南市停车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停车规划、设施建设、泊位管控、运营服务、智慧监管五大核心维度,制定多项适配基层实操、贴合民生需求的治理举措,具体核心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治理原则与供给体系。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 的核心治理原则,构建以配建停车为主体、独立停车为辅助、临时停车和道路停车为补充的多层次停车供给体系,适配城市多元化、差异化的停车服务需求。
二是细化层级与部门监管权责。分层压实市、区、街三级政府停车管理工作责任,逐一明确城管、发改、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履职范围,清晰划定监管边界,有效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整体效能。
三是优化停车规划建设模式。规范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流程,积极推广土地复合利用、地下空间开发等多元化建设模式,在合规框架内,允许停车配套设施配建不超过 20% 的附属商业面积。建立临时公共停车设施联席会议审定机制,明确无障碍停车位、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最低配建参考标准,兼顾特殊群体停车权益与新能源汽车出行配套服务需求。
四是规范道路停车泊位运维管理。细化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与审批流程,明确住宅小区周边限时泊位、临停快走区域的设置规范,健全道路泊位常态化管理制度,保障公共停车资源普惠共享,规范道路泊位专属占用等不合理使用行为。
五是完善公共停车设施运营规范。细化停车场经营者常态化管理责任,规范长期废弃机动车处置工作流程,落实残疾人停车优待政策。细化充电设施安全运维与日常管控标准,健全停车资源共享机制,充分盘活城市存量停车资源。
六是健全智慧服务与监督体系。统一停车数据接入市级综合管理平台的规范要求,细化静态、动态停车数据归集标准,压实运营主体信息安全与数据保护责任,稳步推动停车管理向精细化、智慧化方向迭代升级。
五、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
(一)政策衔接
本《实施细则》作为《济南市停车条例》的配套细化文件,全面承接上位条例的立法宗旨、核心框架和治理导向,延续现有停车规划、设施建设、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等工作体系,保障全市停车管理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对现有停车管理制度体系的细化补充与完善提升。
(二)主要优化提升
一是推动权责由笼统概述向精细划分转变。针对上位条例部门职责表述较为宽泛的问题,细化各级管理主体、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内容,优化部门协同衔接流程,减少履职衔接空档。
二是推动数据管理由方向指引向制度规范转变。顺应智慧停车建设发展趋势,细化数据归集、平台运维、信息安全防护等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全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三是推动服务由粗放统筹向精细便民转变。围绕道路泊位使用、跨区域残疾人停车优待、停车资源共享等民生场景,优化细化配套服务举措,持续提升停车服务精细化、便民化水平。
六、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济南市停车条例》的异同、特点
(一)相同点
一是立法导向高度契合。二者均以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优化停车资源供给、提升停车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出行权益、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为核心目标。
二是适用范围保持一致。二者均覆盖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停车规划、设施建设、日常使用、运营管理、监督服务等全流程工作环节。
三是工作原则一脉相承。二者均遵循规划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智慧赋能、便民利民的基本工作原则。
四是制度框架有效衔接。二者均围绕停车规划、设施建设、道路泊位管理、公共停车运维、智慧监督服务等核心板块搭建制度体系,整体架构相互适配、有机衔接。
(二)不同点及本级政策特点
一是实操适配性更为突出。上位条例侧重宏观制度设计与整体框架搭建,本次细则立足基层治理实际,细化各项工作流程、执行标准和管理规范,更加适配一线落地执行与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是权责划分更为精细。上位条例仅明确主管单位及协同履职的总体方向,细则细化市、区、街三级管理职责和相关部门具体履职内容,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三是民生服务更为细化。聚焦特殊群体停车优待、重点区域便民停车、公共停车资源公平利用等民生场景,优化完善配套服务举措,切实提升政策惠民实效。
四是智慧治理更为系统。设置专门章节规范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数据归集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统一全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标准,助力构建一体化、系统化的城市停车治理体系。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停车管理处
具体联系人:吴鸿振
联系方式:8207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