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6-00618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6-08 发布日期: 2026-06-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一)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根据相关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一)的整改任务进行销号:
一、反馈问题
三十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不完善,存在混投、混运、混处等问题。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持续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质运输、分别处置的管理水平。
四、整改措施
(一)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宣教动员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强化检查督导,督促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规范设置分类投放设施、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日常管理,督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规范作业,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闭环管理体系。
(三)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垃圾收运单位、垃圾处置单位落实法定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对情形较为严重或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罚,提高法规条例的震慑作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四)组织各区县及有关单位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站、全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厂的日常管理,督促作业单位规范作业。
五、整改效果
(一)制度设计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管理责任逐步压实。 2024年10月,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济南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导则》,指导各区县(功能区)压实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各方责任。2024年12月,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济南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全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工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厘清了投放、收集、运输各环节责任分工,生活垃圾从前端到末端的闭环管理链条进一步完善。同时,以点带面完成707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培育,为全域提升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
(二)宣传引导进一步深化,源头分类基础持续夯实。 持续擦亮“泉”心全力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以大学生辩论赛、跟着垃圾去旅行、分类进商超等系列活动为载体,累计覆盖超2万人次,市民知晓率与参与度进一步提高。持续改善前端投放环境,开展“撤桶并点”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改造工作,2025年新建改造分类房(亭)1663处,新增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531处,为前端准确分类投放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日常监管。督导各区县、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站及末端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转、运输、无害化处理作业流程,确保分类收运、无害处置等各环节管控规范有序。其中,2025年全市有害垃圾月均收集处理量约5吨,日均回收可回收物约3200吨。持续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其他垃圾全部进行焚烧发电处理,2025年发电量约12.7亿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四)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各环节作业日趋规范。 2025年8月20日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专班,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等关键责任主体开展常态化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投放、混装混运、违规处置等行为依法查处,法规条例的震慑作用进一步释放,各环节作业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全市累计下达整改通知书2450份,约谈物业服务企业等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3947家,下达处罚决定书1342份,罚没款21.34万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6月8日- 6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531-89737966。
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时间)。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