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6-0062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6-08 发布日期: 2026-06-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二)整改销号的公示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二)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根据相关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二)的整改任务进行销号:
一、反馈问题
十二、城市建成区闲置土地管理存在盲区,部分地块成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存点,一些地块存放砂石料等建筑材料,普遍未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
二、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规范闲置政府储备土地、闲置工地存放砂石料的扬尘管理。
四、整改措施
(一)市城管局牵头闲置土地的扬尘污染排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建成区闲置土地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及砂石物料的堆存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责任清单,落实产权单位、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各区县(功能区)对生活垃圾立清立改,对建筑垃圾责成责任单位清运至合规场所,不能及时清运的由责任单位做好抑尘措施。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制定集体土地、储备土地、闲置土地及国有土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整改方案;负责本领域内闲置土地存放建筑垃圾及砂石建筑材料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移交城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五、整改成效
排查全市建筑垃圾死角295处,按照整改要求均已清理治理完毕(具体见附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6月8日- 6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531-89735050。
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时间)。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