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5-0011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4-03 发布日期: 2025-04-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数据联网工作的通告》的解读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一、政策背景
《济南市停车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停车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全市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向社会提供实时泊位、停车诱导、泊位共享、收费信息等服务。2025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整合全市停车资源,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实现车位导航、无感支付”目标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城管局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停车设施数据联网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大数据局等部门,制定本通告。
二、决策依据
依据《济南市停车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出台目的
推进全市公共停车设施数据联网接入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向社会提供实时泊位、停车引导、泊位共享、收费信息、无感支付等服务;进一步提高停车管理综合分析,为停车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接入范围。面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停车设施及道路停车泊位的动、静态数据,主要包括提供经营服务的停车场和部分免费开放停车场。
(二)明确数据接入要求。接入停车场的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需要做到三个保证:一是保证数据质量,确保信息真实无误,避免因数据偏差影响管理和使用;二是保证数据时效性,确保数据利于运用;三是保证数据格式规范统一,以便于数据处理。
(三)明确联网方式。一是不改变现有硬件设施,停车设备提供商对现有设备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后,采取API或SDK接口连接。二是通过对停车场硬件设备进行改造接入平台。
(四)明确实施步骤。按照“先公后私、先急后缓”原则,分批分类推进停车设施数据联网。2025年3至6月,分步开展排查走访、签订《联网接入承诺书》、设备对接与数据调试、完成联网接入等工作,确保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一)联网接入平台的停车场将优先纳入城市停车诱导系统,提升客流引导。
(二)依照《济南市停车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提供经营付的停车场未将停车信息接入全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由停车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城管局停车管理处
具体联系人:刘义武
咨询电话:0531-8207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