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济南新道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济综执处字(2025)第10号 | 建筑垃圾案 | 2024年11月28日,济南新道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济南市天桥区小清河北路与历山路交叉口东南角施工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清河北路站项目,存在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行为,运输5车次,共运输建筑垃圾约80方。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8 | 2025/03/26 | 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