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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4行政执法结果事后公示
行政处罚公示2024(103)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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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济综执处字〔2024〕
第103号
违反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规定案
在凤凰北路以西,冷水路以东,王舍人街以南建设维尔康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新东站安置二区保障房)项目,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违法行为。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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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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