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4-00082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日期: 2024-02-2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实施主体调整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实施主体调整的公告
信息来源: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排放建筑垃圾的相关单位:

为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统一集中监管,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自2024年3月1日起,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由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调整至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实施,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办理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531-68966009、68803291。

特此公告。

 

 

 

济南市城市管理

2024年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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