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3-00247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日期: 2023-07-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实施方案》和《济南市城市道路照明开关灯时间参照表》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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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城市节能降碳,着眼城市绿色照明,开展城市照明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有效降低城市照明能耗,推进城市照明设施节能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建节科字〔2023〕2 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3〕36 号)要求,在全市开展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有效降低城市照明能耗,实现城市照明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城市照明设施运营管理,推进节约用电工作。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加强城市功能照明精细化管理,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开启和关闭时间应当根据季节变化精准确定。政府投资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法定节假日以及全市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开启;社会投资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可以参照政府投资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启闭时间进行开启和关闭。
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节能控制措施,实现按需照明。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可以根据需要实行半夜灯控制;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可以按照平日、节假日等模式进行控制。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工作部署,根据济南市地理位置和城市照明实际,通过开展照明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节电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四、重要举措
(一)城市功能照明采取的主要举措
1.根据光照需求,实施精准控制。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指导各区县(功能区)城市照明主管部门、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济南市日出日落前后光照度变化规律,依据《济南市城市道路照明开关灯时间参照表》精准设置控制时间。
2.要建立路灯启闭应急机制,确保路灯控制终端 RTU 在通讯异常、特殊需求等情况下准时执行开关灯指令。在异常天气、光照度严重不足时,能够进行人工应急开关灯控制。
3.在保证城市管理、交通安全、治安等城市治理需要的前提下,对居住区和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道路,分类制定单灯控制方案、合理调整单灯照度,选择性关闭不超过半数的城市功能照明灯具,采取“分时分级分区”措施,利用单灯控制系统实现节约用电。
(二)城市景观照明采取的主要举措
1.严格落实《优化提升景观照明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双休日(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元旦、春节、元宵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专题、行业宣传等模式,依据《济南市城市道路照明开关灯时间参照表》,合理开启景观照明,在城市有序用电时期,积极控制城市夜景亮化,力争全年景观照明总耗电量比 2021 年下降 40%。
2.严格按照集约、节约原则,在经十东路(奥体片区)、西客站、绿地中心等 3 个主景观照明设施主要集中区域合理设置运营模式,通过采取缩短天数、缩短时间和分区分类合理控制等措施,统筹运营好城区亮化楼体(含灯光秀楼体)运营管理水平,发挥景观照明设施服务功能,提升省会城市品质和城市软实力,增强市民归属感和自豪感。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在满足城市照明各项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做好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工作,尤其是城市功能照明保障居民夜间出行安全,杜绝片面追求节能导致道路照度无法达到相应标准的情况。统筹运营好城区亮化楼体(含灯光秀楼体)运营管理水平,发挥景观照明设施服务功能,提升省会城市品质和城市软实力,增强市民归属感和自豪感。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 具体联系人 咨询电话
广告与城市照明管理处 张辉 0531—82071561
济南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 孙乐 0531—8901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