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3-00287 组配分类: 部门政策评价结果
- 成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3-12-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评价报告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评价报告
一、执行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省、市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部署,按照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和过罚相当原则,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自2010年开始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合理使用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结合济南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和城市管理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我局对即将到期失效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形成了《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济城管发〔2023〕30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评价指标和方法
我局通过数据分析、开展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对政策效果、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价。
三、政策效果评价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和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自2010年开始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合理使用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不但优化提升济南市营商环境,而且体现出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依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增、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