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济南举行全市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排放建筑垃圾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专项行动由城管、公安两部门共同负责,是为迎接建党100周年,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助力省会城市品质大提升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秩序,打造“洁净有序”的城市环境的重要举措。济南市城管局副局长宋道勇、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军、市智慧城管服务中心主任阴洁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宠宝、市公安局直属支队支队长陈忠军等参加活动。
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军
济南市城管局副局长宋道勇
济南市城管局副局长宋道勇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四类行为,一是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二是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行为,三是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行为,四是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行为。本次行动范围以主城区为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及“三高”沿线等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实现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行业的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济南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处长解庆法
据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处长解庆法介绍,本次行动时间从今天开始至7月1日,成立由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直属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智慧城管服务中心为成员的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排放建筑垃圾行动专班。
整治范围以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为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及“三高”沿线等区域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严厉打击四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是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三是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四是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专班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队伍,各区县参照市里成立相应组织架构。市检查组每周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区检查组应每日开展集中检查行动。
本着“零容忍”的原则,这次行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排放建筑垃圾行为打击力度。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扰乱、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清理,并由城管执法部门处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惩治,绝不姑息,从严、从重、从快实施处罚。
市公安局直属支队支队长陈忠军
市渣土处置中心负责人范新华宣读《关于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排放建筑垃圾行为工作的实施方案》
高新区建设管理部部长郭正
启动现场,济南市公安局直属支队陈忠军讲话,济南市渣土处置中心范新华宣读《关于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排放建筑垃圾行为工作的实施方案》,高新区建设管理部部长郭正、建设单位代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济南市公安局张军副局长宣布专项行动开始后,联合执法队伍立刻行动,到高新区济南奥体东1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商务公寓工程进行了检查督导。
各区县(功能区)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负责人、渣管科长,相关街道办事处领导,部分建设单位代表,部分建筑垃圾消纳场及工程渣土直接利用点代表,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200余人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