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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洁净城市环境 市城管局召开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任务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1-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好“三比三强”作风大整改活动,聚焦城市品质提升。3月5日下午,济南市城管局召开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任务部署会议,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堆存场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道勇主持会议,各区县(功能区)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渣土科长及负责案件执法科科长,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执法审理处、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渣土处置中心相关负责人、市公安局直属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处长解庆法介绍,此次建筑垃圾堆存场(点)整治工作,将按照“控新治旧”的原则,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此外,各区县(功能区)要对建筑垃圾堆存场(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台账管理。根据建筑垃圾积存体量、位置及周围环境,督促责任主体制定落实“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加快清理工作,短期内无法清理的,要采取覆盖、绿化、使用抑尘剂等控制措施,不断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在排查范围及内容方面,各区县(功能区)要积极探索排查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天上拍、地上巡、群众报、联动控”的立体式监管方式,进行全区域无死角的排查。重点排查拆除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长期未开发空闲地块擅自堆放建筑垃圾;市区高架路、绕城高速及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建筑垃圾堆存;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学校、居民居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垃圾堆存场(点);历史遗留的建筑垃圾堆存场(点);乱倾乱倒、私设收纳建筑垃圾的场点;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建筑垃圾堆存场(点)等。

此外,建筑垃圾堆存场(点)的管理整治工将纳入各区县(功能区)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对各区县(功能区)排查不到位,被市领导、市大气办、市扬尘办、市城管局及相关部门发现的,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建筑垃圾堆存违规的问题,市城管局将对责任区县(功能区)进行约谈、通报。对整改不力、多次发生问题的,将按照《关于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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