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0-0010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7-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管局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有漏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按照济南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济环督改办﹝2019﹞10号)要求,我市已完成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有漏洞问题的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6日,共7天。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南市城管局反映。联系电话:0531-82071586;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
一、反馈问题(建筑渣土扬尘监管不到位问题。)
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济南市建筑渣土运输许可经营管理工作有漏洞,对取消核准资格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城建牌收回不及时。夜查发现,“黑渣土车”非法运输问题突出,二环南路、二环东路、解放东路等9条主次干道夜间很多渣土运输车未完全覆盖、未经喷淋清洗频繁进出建筑工地,工地周边及所经路段扬尘污染严重,督察人员沿途跟踪发现在天桥区、南部山区各有一处非法渣土倾倒点。”
二、责任单位
济南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党委、政府。
三、整改措施
济南市城管局及相关责任单位认真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检查督导,积极加快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狠抓源头治理。会同住建部门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工地源头管理制度,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及冲洗标准,确保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做到平槽运输,净车上路。同时,夯实各区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年度复核工作,加强日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抽检,对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的严禁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二是加强途中管控。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市级部门每月至少开展2次,区级部门每月至少开展4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途中管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严管重罚。对于承运未经核准建筑垃圾的、乱倒建筑垃圾的、密闭不严的、沿途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上限行政处罚,开展倒查追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车辆和企业坚决落实停业限期整改措施,直至清除出市场。
三是夯实堆存场治理。组织各区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建筑垃圾堆存场拉网式排查。会同园林部门,对建设用地上的堆存场按照临时绿化的方式进行治理提升,对非建设用地上的堆存场,组织实施绿化,视面积大小、所处位置等具体情况,分别规划建设山体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等。对合法堆存场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措施,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对非法堆存场全部清理,短期内无法清理的,采取覆盖、抑尘、绿化等控制措施。
四是强化末端管理。组织各区对审核备案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直接利用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落实建设、运行主体责任,落实台账管理。加强市区联动,落实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严格落实“进场核验,出场冲洗”措施,运用远程喷淋、洒水降尘湿法作业手段,确保非作业面裸土覆盖率达到95%。
四、整改成效
经整改,天桥区、南部山区非法渣土倾倒点现均已清理和复耕,我市黑渣土车”非法运输问题的治理也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济南市城管局
济南市渣土处置中心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