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0-00054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03-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按照山东省建设厅转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要求,我局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整改,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共7天。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31-82071569;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北楼413室。
一、反馈问题
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超过1.5万吨/日,8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超负荷运行的48个;3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中,超负荷运行的10个。其中,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场超负荷运行。
二、责任单位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三、整改措施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填埋场二期工程(570吨/日)已于2018年6月建成使用。该工程设计卫生填埋规模570吨/日,工程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已于2018年6月建成,7月上旬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新增了570吨/日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能力。二是济南市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入炉垃圾750吨/日)已于2018年5月建成运营。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由光大环保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设计焚烧扩建规模750吨/日(入炉垃圾),项目按照预定计划建成,并于2018年4月10日生活垃圾进场,4月26日完成“72+24小时”测试,5月已投入运营,新增了750吨/日(入炉垃圾)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目前该项目运行稳定。三是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入炉垃圾1200吨/日)已于2019年5月建成运营。该项目未在中央环保督察原拟定整改重点项目中,由章丘区政府采用BOT模式组织建设,由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该项目设计焚烧扩建规模1200吨/日(入炉垃圾),于2019年3月生活垃圾进场,5月正式投入运营,新增了1200吨/日(入炉垃圾)的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既实现了章丘区生活垃圾的全部焚烧处理,并且该厂的富余处理能力有效统筹处理了我市主城区的部分生活垃圾。四是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泥焚烧发电PPP项目(1500吨/日)取得积极进展。该项目是济南市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重要组成部分,由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公司(现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公司)中标承建,项目规模1500吨/日(焚烧生活垃圾1300吨/日+干化污泥200吨/日)。该项目2018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主厂房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两台焚烧炉已安装就位,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外围供排水管道及输电线网正在施工,该项目预计2020年内投入运营。
(二)合理分流城区垃圾。充分利用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富余处理能力,2019年8月将高新区原来运往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的生活垃圾(约400吨/日)调运至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2019年12月将历城区区原来运往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的生活垃圾(约200吨/日)调运至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既有效利用了该垃圾焚烧厂的富余产能,又有效减轻了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压力。
(三)发挥建成填埋场应有功能。市第三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5年6月建成验收,于2017年4月仅用以填埋光大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稳定化飞灰(约100-120吨/日),但是一直未填埋生活垃圾,造成一定程度的项目闲置。经过多方努力,2019年10月20日该填埋场正式填埋长清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约400吨/日),发挥了市第三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有功能,且分流了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有力减轻了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压力负荷。目前该填埋场运行正常。
四、整改成效
通过以上措施,自2019年9月以来,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场生活垃圾平均处理量一直控制在设计填埋处理规模(1437.5吨/日)以内,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填埋场超负荷运行的问题已整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