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1X3/2020-0035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0-11-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十五)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按照济南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济环督改办﹝2019﹞10号)要求,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十五)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共7天。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31-82071569;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北楼413室。
一、反馈问题
2018年上半年,全市4座正常运行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有3座超负荷运行,其中商河县、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超过处理能力1倍以上。
二、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商河县、平阴县党委、政府
三、整改措施
(一)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场的超负荷运行问题。
1.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填埋场二期工程(570吨/日)已于2018年6月建成使用。该工程设计卫生填埋规模570吨/日,工程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已于2018年6月建成,7月上旬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新增了570吨/日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能力。二是济南市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入炉垃圾750吨/日)已于2018年5月建成运营。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由光大环保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设计焚烧扩建规模750吨/日(入炉垃圾),项目按照预定计划建成,并于2018年4月10日生活垃圾进场,4月26日完成“72+24小时”测试,5月已投入运营,新增了750吨/日(入炉垃圾)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目前该项目运行稳定。三是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入炉垃圾1200吨/日)已于2019年5月建成运营。该项目未在中央环保督察原拟定整改重点项目中,由章丘区政府采用BOT模式组织建设,由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该项目设计焚烧扩建规模1200吨/日(入炉垃圾),于2019年3月生活垃圾进场,5月正式投入运营,新增了1200吨/日(入炉垃圾)的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既实现了章丘区生活垃圾的全部焚烧处理,并且该厂的富余处理能力有效统筹处理了我市主城区的部分生活垃圾。四是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泥焚烧发电PPP项目(1500吨/日)取得积极进展。该项目是济南市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重要组成部分,由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公司(现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公司)中标承建,项目规模1500吨/日(焚烧生活垃圾1300吨/日+干化污泥200吨/日)。该项目2018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已于2020年6月30日接收生活垃圾点火调试运营,目前运行稳定。
2.合理分流城区垃圾。充分利用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富余处理能力,2019年8月将高新区原来运往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的生活垃圾(约400吨/日)调运至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2019年12月将历城区区原来运往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的生活垃圾(约200吨/日)调运至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既有效利用了该垃圾焚烧厂的富余产能,又有效减轻了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压力。
3.发挥建成填埋场应有功能。市第三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5年6月建成验收,于2017年4月仅用以填埋光大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稳定化飞灰(约100-120吨/日),但是一直未填埋生活垃圾,造成一定程度的项目闲置。经过多方努力,2019年10月20日该填埋场正式填埋长清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约400吨/日),发挥了市第三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有功能,且分流了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有力减轻了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压力负荷。目前该填埋场运行正常。
(二)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
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为满足垃圾处理能力,对环保运行条件进行了改造提升:安装了填埋气体强制导排及燃烧火炬系统,加强垃圾覆盖力度,减少垃圾作业面,控制在300㎡以内,安装填埋库区喷雾设施,加强垃圾厂除臭和蚊蝇消杀药剂喷洒频次,加大了渗滤液处理投入,新建120吨渗滤液处理生产线,提高了垃圾厂综合运行处理能力,确保规范化运行,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垃圾场的地下水、空气、噪声进行定期检测。渗滤液出水口安装实时监测设备,平阴县环保部门24小时监控管理。由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与批复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之规定,属于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委托山东三润环保公司编写了《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5月9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的综合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平阴县总体规划,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后,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填埋场可继续运行至封场结束。”并给与环评批复。
(三)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和积存渗滤液问题。
1.开展环境现状影响评价。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批复,报告书及验收批复中处理规模达到260吨/天。按照环评的要求,增加了渗滤液处理设施,实施了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工作,提升了治污设施能力,匹配了实际工作需求。
2.规范填埋作业。加大设备投入,采购挖掘机一台,保障堆体作业,提高库容的使用效率。
3.合理分流处理生活垃圾,解决当前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超负荷问题。为实现当前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已协调章丘区焚烧发电厂,利用其处理余量约100吨/日,接纳处理商河县生活垃圾;同时生活垃圾运输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委托专业的环卫运输公司承担分流运输工作,确保商河县生活垃圾收集-专业运输-终端处理形成“闭环”。
4.加强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化。一方面,随着商河县城乡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运模式的推广,有效避免了柴草和建筑垃圾等混入到前端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另一方面,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了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委托济南市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协同处理约10吨/日。通过扎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初步实现了源头减量效果,降低了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量。
四、整改成效
(一)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场的超负荷运行问题。
自2019年9月以来,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场生活垃圾平均处理量一直控制在设计填埋处理规模(1437.5吨/日)以内,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填埋场超负荷运行的问题已整改解决。
(二)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
根据每月生活垃圾进场处理统计情况,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均在设计规模以内,超负荷运行问题已解决。目前该填埋场正在规范有序运行。
(三)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超负荷运行。
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每日进场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推进、分流处理生活垃圾的长效化机制的深入,截至2020年11月15日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均填埋量低于260吨,已经解决了超负荷运行问题。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