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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8-03-14 发布日期: 2018-03-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印发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城发〔2018〕10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和排查的一级风险、重大隐患情况分别于3月19日前和3月23日前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自即日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各有关处室、各单位每月3日前定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联系人:高丽鹏;联系电话:89735015,18660787831;电子邮箱:scgjaqsc@163.com

 

                  市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8年3月14日

 

 

上合组织峰会期间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

 

为确保2018年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市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到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在市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确保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集中整治事故隐患,约谈警示严重违规违章企业,严厉问责推进不力单位责任人,摸清安全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上合组织峰会举办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整治范围

市局系统安全生产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监管范围内有关企业。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各处室、各单位针对监管范围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查安全风险管控是不是到位,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监管范围内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处室单位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监管范围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全面排查有关处室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安全监管盲区,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重大安全风险不评估管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自即日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具体分为备战、临战、实战、决战、战后总结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备战阶段(2018年3月底前)。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市局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要求,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全面动员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要找准问题和短板,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底数,拉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要做到明确责任、分级落实、严查严管,切实做到全覆盖。

第二阶段,临战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要在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要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 从严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是否落实到位,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实战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生产巡查。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单位,要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有效遏制非法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决战阶段(6月1日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上合组织峰会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落实责任,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监管范围内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该派驻盯守的派驻盯守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战后总结阶段(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后)。全面总结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管执法开展、防范措施落实、专项治理进展等情况。

(二)作业人员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夜间作业事故高发的特点,重点检查各单位对执法队员、保洁人员和渣土管理人员夜间自我保护能力的深化教育,通过教育使作业人员认识到佩戴反光标志的必要性,达到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目的。

(三)作业车辆专项检查。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关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开展不漏网式大检查,凡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重点检查运输作业车辆存在的违章违规行为。

(四)环卫设施设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光大环保(济南)焚烧发电项目、山东十方集团沼气发电、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晨茂焚烧项目和各县垃圾处理厂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垃圾中转站的用电安全;保洁员公寓用电、用气、用水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公厕化粪池产生沼气的预防、水封和用电安全等。

(五)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的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的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对人员集中场所(如办公楼、办公院落、职工食堂、集体宿舍、会议室等)的检查力度,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逃生指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等,彻底排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六)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商场、酒店、宾馆、医院、学校、网吧、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匾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及单位办公场所、员工集体宿舍和单位宿舍小区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人员疏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七)受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城肥清疏过程中有无受限作业情况,在高温雷雨等特殊天气作业、预防有害气体中毒、化粪池沼气爆炸等方面是否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严格落实开盖通风散气、设置警示牌、着工作服、配齐劳保护具安全工作步骤等,是否存在作业现场有丢掷烟头、下池作业、明火作业和私自使用社会人员作业等情况。

(八)建筑渣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渣土堆、场(点)隐患风险管控防范措施落实和监管执法情况,建筑渣土运输单位是否规范运输、管理,有效控制运输撒漏和乱倒,是否树立建筑渣土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运输的意识,保证行车安全,打造有序的渣土运输秩序。

(九)户外广告牌匾和景观照明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审批的户外广告牌匾和景观照明设施,是否按照设计规范建设施工,安全防范配套建设和措施是否到位,日常巡检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效防范大风、雨雪、冰冻等突发特殊天气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十)监管执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指导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涉及城区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燃气管线占压联合执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移交案件处罚等情况。是否按照规定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移交的案件进行处罚、关停或取缔,对城管执法队伍专用装备配置、更新和管理工作情况。

(十一)拆违拆临安全防范专项检查。加强风险管控,做好拆违前的风险评估工作,对大型广告牌、高层建筑、临街商铺和附近有燃气管线、靠近人员密集场所、上方有高压电线的违法建筑,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拆除施工方案,确保拆违工作科学、高效、安全完成。拆违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划定危险区域,设立明显的隔离警示标志,外围要派出保障人员守护,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造成次生事故,确保拆违拆临现场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做好上合峰会期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重视起来,抓好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分管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处室、各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综合整治大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二)强化督导,稳步推进。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将分阶段组织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推进情况的督导,各级各单位也要组织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督导,确保综合整治大行动按照五个阶段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情况纳入市局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力求实效。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监管范围内企业、科室和班组落实整改。对存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防止生产事故发生。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宣传动员,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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