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标  题: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查处违法建设法定职责,涉嫌行政不作为。
内  容: 本人实名检举【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对【绿地隆悦公馆】小区【10号楼元一单元一楼101号】正在实施的新增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在本人多次、多渠道实名反映并提供确凿证据后,该局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下达法定文书,导致违法建设持续进行,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受损,政府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从11月20日开始违章搭建,12月4日又加建,并未起到阻止持续施工的目的,也未拆除。
提交时间: 2025-12-04
答复信息
答复部门: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日期: 2025-12-08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历城区城管局落实反馈:经历城综合行政执法局东风执法中队调查,您多次、多渠道实名反映的问题,均由东风街道办事处接收处理,此信件为历城综合行政执法局东风执法中队首次接收到您反映的情况。执法队员于2025年12月5日到达现场,经现场查看,绿地隆悦公馆小区10号楼1单元101室,家中无人,未有装修施工迹象,其院内搭建约10平方米塑钢棚。执法队员联系物业,提供业主电话,执法队员拨打101业主电话未接通。执法队员现场督促物业如发现业主继续私搭乱建立即通知执法中队,执法队员立即到达现场依法制止。12月8日执法队员联系装修负责人吴先生,并对吴先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其五日内进行拆除占用绿化设施的违建,如其未拆除,执法中队将依法处置。
答复附件: 无附件